【N校園】使用費疑雲1》世新收近千萬電腦使用費 師控審議程序違法

【記者/林怡昕 攝影/張愛芸】

世新大學自107學年度起,向新生收取「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若學生選課中「有使用電腦專業教室」,就須交使用費1890元。然而,世新大學圖書資訊發展委員會法學院代表、法律系副教授謝碩駿指控,校方的審議程序違法,應立刻將107、108學年度收取上百萬元的「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退還給學生。

世新大學在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中,決議通過自107學年度起,向學生收取「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

107學年度的新生選課中,若「有使用電腦專業教室」,就須繳交1890元,以新聞系必修課程「新聞影音拍攝與剪輯」為例,該堂課程須使用剪輯軟體,就屬此類,而「未使用電腦專業教室」,則收取750元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

依照世新大學「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註冊人數統計表」估算,學生總數約10,409人,以費用較低的「未使用專業電腦教室」計算,世新大學107學年度第1學期就收取超過780萬元的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這還不以費用較高的「有使用專業電腦教室」計算,若仔細計算,金額恐怕會突破千萬。

攝影:張愛芸107學年度的新生選課中,若有使用電腦專業教室,就須繳交1890元。

師批校方倉促通過收費辦法

107年6月底,教育部以「調漲說明會不夠公開透明、經費支用項目不妥」為由,拒絕世新大學調漲學雜費,同年7月,107學年度新生入學前,世新大學召開行政會議,欲通過向107學年度新生收取「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一案。

時任學生議會議長、學生代表李靖在會中指出,107學年度新生選填志願時,還不知會調整相關費用,基於暑期學生意見無法充分表達,且學生會也正在交接期間,希望能先緩議此案。

螢幕快照 2021-02-02 下午8.59.44李靖指出,107學年度新生選填志願時,還不知會調整相關費用。(擷取自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記錄)

根據會議記錄,校方回應,「此辦法適用於107學年度入學新生,並排除弱勢學生,在大一新生的相關通知單會清楚告知,並無爭議」,最後仍決議通過。

謝碩駿質疑,當時教育部才剛駁回世新調漲學費申請,「我合理懷疑(校方)用這個方式來實質調漲學雜費」,他補充,「如果這個東西已經規劃很久了,案子不會在這天開,這顯然是非常倉促的開會」。

學生「列席」身分惹議

根據《專科以上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下稱《收費辦法》)第6條規定,「學校收取代辦費及使用費,應由收取費用之業務單位提案,經學校行政會議或相關會議審查通過,送經校長核定後公告,並於學校資訊網路公開。前項會議,應邀請包括學生會等具有代表性之學生代表『出席』」。

根據《聯合報》報導,針對外界質疑校方變相漲學費,當時校方回應,「經106學年度第二學期行政會議通過,送經校長核定後公告,並於學校網路公開,且該次會議邀請具有代表性的學生代表『出席』會議,符合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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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碩駿指控,校方的回應是「在騙不懂法律的人」。(擷取自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記錄)

不過謝碩駿指控,校方的回應是「在騙不懂法律的人」,他解釋,所謂「出席」成員,是指會議成員可以行使一切權利;而「列席」成員,指是「不是這個會議的成員」,不可以行使會議成員的一切權利,例如提案、表決、擱置動議、尚未動議等。

「出席跟列席是差非常多的」,他強調,若是有學生「出席」,也許可以用議事手段,試圖擋下案子,但因為107學年度行政會議中,學生代表身分僅是「列席」,只能提供意見,謝碩駿表示,「列席」並非《收費辦法》規定的「應邀請包括學生會等具有代表性之學生代表『出席』」。

他認為,校方在「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通過收取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決議程序違法」,校方應依照《收費辦法》第9條規定,將107及108學年度違法收取「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儘速退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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