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宇軒 攝影/新聞人電子報】
世新大學今(24日)下午4時20分,在官網上貼出聲明稿,回應近期本報接獲爆料世新大學公務車違停等報導,內容指出,違規停放次數偏高是「誇大其詞」,校方也做出三點聲明回應,未來將責成總務處,加强公務車駕駛人或借用人的行車秩序管理。
聲明首先指出,依照《世新大學公務車使用規定》第5項載明,「使用單位之駕駛人需遵守交通安全及法令規定,如違規受罰、車禍肇事或衍生其他法律責任,應由駕駛人及使用單位自行負責」。
另外,公務車如違規遭開罰,「除有特殊不得已之情事,均由違規個人支付。」
記者詢問世新大學公共事務室何為「特殊不得已之情事」截至截稿前尚無回應。
此外,聲明第二點提到,部分違規情事是因接送球員比賽、趕場,或因應外賓造成違規「情有可原」,但因違規依然不宜,校方回應,未來將要求總務處加強公務車駕駛人行車秩序管理。
世新大學下午4時在官網發出聲明。(擷取自世新大學網站)
聲明第三點也說,採購公務車均依規定編列預算,並無違法,而購車因顧及使用安全,才購買安全係數較高的車輛,並無不當。
記者今天下午5時致電詢問校方聲明的相關回應,世新大學公共事務室媒體公關賴巧凡回應,必須先寄出訪綱才會答覆,記者隨後寄出訪綱,但在截稿前仍未獲回應。
【新聞人報社聲明】
針對世新大學錯誤指稱《新聞人》報導校方公務車違規一事誇大其詞,本報聲明如下:
1. 報導相關資料來源為政府單位、交通部監理總局及讀者提供影片檔,違規紀錄係以世新大學統一編號,在監理站系統查詢,均僅刊出事實,未有誇大之處。
2.本報記者在報導刊出前、12月16日已寄信至世新大學媒體公關信箱求證、詢問回應,已經在刊出前善盡查證、平衡報導責任,可惜未獲任何回覆。不解為何世新大學在新聞刊出前拒絕回應,現在又任意指責本報誇大其詞,對此本報相當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