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校园】舍我奖学金短少怎么办? 救济程序报你知

【记者/粘菀瑄、陈畇蓁、萧宇轩 摄影/萧宇轩 图表制作/萧宇轩】

《新闻人》本(11)月初报导,世新大学校方将舍我奖学金减半措施,在本学期发放时实施,另外,也有部分学生奖学生无故遭到扣500元。不过世新校方一直到现在都尚未对学生说明。教育部表示,若学生认为校方措施有申诉需要,除了以一般申诉程序进行外,也可透过教育部“意见信箱”反应后,交由教育部处理。

依照现行学生权利救济的规定,学生可依《世新大学学生申诉办法》(下称申诉办法)向学校提出申诉。依照世新大学申诉流程,在收到或接受相关惩处、措施或决议后隔天的十日内,填写“世新大学学生申诉书”,并附上相关事证后,以书面方式将申诉书邮寄至世新大学学务处。

若按照《申诉办法》第七条规定,多数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在11月10日收到汇款或是电子信件的日期,到今(26)日皆已经超过申诉办法所订定之10天内规定。

依照世新大学申诉办法,到今日已事隔超过10天,按规定无法申诉。

但《新闻人》记者发现,校方不论是在新生始业式、选课手册上,皆没有明确告知学生申诉的权利,甚至也没有依照教育部规定发布学生手册说明申诉权利。

在超过校方规定的申诉期的状况下,想要解套,能透过先向校方提起申诉,若确实收到“不受理申诉书”后,再向教育部提起诉愿,若教育部认定世新大学应受理学生申诉,则可再进入到申诉程序。

对此,教育部表示,虽然依规定在提出诉愿前,须经过学校申诉程序,但若有特殊原因,无法在学校规定申诉期限内申诉,或被校方以超过规定期限为由不予受理,可至教育部网站的“意见信箱”反应申诉事由,并说明事由与经过,教育部会再进行处理。

教育部表示,若因特殊因素,有申诉需求可直接到教育部意见信箱反映。

对于校方并未明确告知学生申诉办法一事,教育部指出,依据《大学暨专科学校学生申诉案处理原则》第22条规定,学生申诉制度应列入学生手册,广为宣导,使学生了解其功能,如没有纳入手册,也应在公开集会上做宣导。

教育部补充说明,若学生发现学校未依规定告知学生申诉制度,也可至“意见信箱”向教育部反应,教育部将寄出相关公文,并要求学校根据来函内容做出改善。

在《大法官释字第784号解释》发布后,只要学生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学校的侵害,就可以依照行政救济程序,先向校方提起申诉,再向教育部提起诉愿,最后仍不服可再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世新大学学生会会长彭宬表示,若有学生想要提起申诉到世新申诉评议委员会或甚至是更进一步的诉讼行动,学生会将会提供协助学生,并连系法律相关窗口。

世新大学学生申诉专区连结

教育部意见信箱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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