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維庭 攝影/邱語萱】
教育部日前提出修訂《學生服裝儀容之原則》,明訂高中服儀委員會學生代表須占三分之一以上、每三年檢討服裝儀容規定,並刪除輔導管教中的公共服務。對此,台灣青年民主協會3月29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教育部明訂輔導管教的方式並落實服解禁。
教育部日前在行政院兒少權利與福利推動小組委員會中,提出修訂《學生服裝儀容之原則》,明訂高中服儀委員會學生代表須占三分之一以上、每三年檢討服裝儀容規定,並刪除輔導管教中的公共服務。
對此,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人本教育基金會等民間團體發起連署,肯定教育部的修訂方向,並提出五大訴求,盼盡速落實新規範、明訂輔導管教樣態、修法後全面檢視各校的落實情形、保障級會議學生代表,並讓國小的服儀也能採納學生意見。
民進黨立委范雲以遠距教學為例,認為遠距離教學沒有規定學生一定要穿制服,可見服儀和學習成效並無直接關係,呼籲國教署全面追蹤各校執行服儀解禁的情形。范雲表示,身為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嚴格監督國教署對服儀解禁的落實狀況。
范雲(中)呼籲國教署全面追蹤各校執行服儀解禁的情形。
台中二中學生會會長葉宗益表示,105年教育部頒訂《高級中等學校服裝儀容之原則》時,早已經宣布服裝解禁,但實際狀況卻不如預期,許多學校以公共服務作為規避直接處分的工具。葉宗益強調,服裝儀容不單只是管理問題,更牽涉人權問題,全面檢視校園服儀的解禁情形,才能落實真正的服儀解禁。
台灣少年與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倡議組組長劉志洋指出,轉彎處罰有許多種樣態,呼籲教育部,除了刪除公共服務,「靜坐反省」、「抄課文」也應相同處理,才能達到「服儀零處罰」的目標。
劉志洋指出,為達服儀零處罰目標,「靜坐反省」、「抄課文」也應刪除。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祕書施怡昕表示,希望教育部除了監督校園的服儀解禁情形外,也能對違規的學校進行懲處,並針對學生權利立專法,才能落實學生權益的保障。
國教署學務校安組副組長陳錫鴻代表接下連署書,他表示,針對服儀新原則,已邀請各界專家和民間團體共同討論,也分別在台北和高雄舉辦學生說明會,審慎研議學生提出的意見納入修法。他也強調,教育部未來會努力監督各校,尊重學生表達意見的權利,採民主的方式,訂定新服儀規定,落實服儀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