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良博 攝影/陳泓旭 圖片/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版本的同婚專法今晚出爐,法案名稱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內容則讓同性伴侶可準用《民法》的規定結婚,至於繼承、收養等現行異性戀婚姻的權利義務也同樣準用,
2017年5月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下稱釋字748),宣告同性婚姻合法化,且須在2年內完成修法或制定法令,但釋憲內容並未說明應該用修改《民法》,或以另立專法的方式,讓同性別者可以結婚。
隨後在2018年底舉行投票的數項公投結果,則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立法方式,進一步確立為另立專法,行政院今晚向執政黨立委公布同婚專法,名稱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預計明天(21日)將在行政院會上通過,後續將送至立法院審查。
據了解,該法案條文約20條左右,法案中沒有出現「夫妻」等稱謂,而是用「雙方當事人」來代替,在法案名稱及內容用字遣詞,都巧妙避開挺同、反同的關鍵爭論。
對於同性伴侶收養子女的問題,法案中規定,同性伴侶結婚後,其中一人可以收養另一人的「親生子女」,但若兩人要共同收養無血緣關係的孩童,則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