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issue】萧明岳案疑遭诬陷判无期徒刑 司改会盼监院调查

【记者/谢晋元 摄影/谢晋元】

曾担任房仲的萧明岳,七年前涉入毒品罪嫌被判无期徒刑,上诉期间疑似因检察官诱导取供,其他被告为了减刑而联合伪证,背叛儿时玩伴萧明岳,使他成为运毒集团主谋,就算其他被告日后翻供,法官却不采纳。今(26日)下午,萧明岳父母与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前往监察院提请陈诉书,希望监委还给萧明岳一个清白。

义务律师邱显智认为,萧明岳有可能是因同案其他被告作伪证而被判处无期徒刑。为什么要做伪证?根据《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十七第一项之规定,“供出毒品来源,因而查获其他正犯或共犯者,减轻或免除其刑”,审判与侦讯中自首便可以减轻其刑,萧明岳始终坚持自己没有犯案。

不过,同案4位嫌疑人共同做出伪证,指认萧明岳是主谋。后续同案其他被告宋云仙、吕昌骏及郭哲委,因良心过意不去而翻供,坦承受他人唆使而做出伪证。

司改会台中办公室主任黄暐庭则认为,在调查卷宗后,可以发现五位犯人中梁嘉麒的刑责最多,最后却被判最轻,可能有意要利用《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十七项规定。

此外,司改会质疑,法官没有关键证物显出此案与萧明岳有关,以其他被告的证词来判刑,此举有违大法官第582号释宪“被告之自白,不能作为有罪判决之为一证据”。甚至,案情中认定的犯罪地点也没有查证,诸多疑点与证据不足的情况,法官、检察官恐有失职问题。

“当初我跟我儿子十分相信司法”,萧爸爸表示,当初萧明岳被逮捕时,仍坚信司法,认为自己没犯案,不需要请律师,可是没想到今天会到如此局面。

IMG_8345萧明岳父亲说,当初儿子很相信司法,没想到今天会到如此局面。

黄暐庭更指出,法官针对嫌疑人供词不加以查验,有违司法“无罪推定”原则,加上法官不采信翻供供词,凸显法官采取有罪推定的态度。邱显智强调,5位犯人都还在狱中,要重启调查不是问题。若监察院愿意介入调查,有望能顺利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