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者/黃麒珈 圖表製作/蔡孟筑 責任編輯/甘岱民】
「土地」連結原住民族歷史、文化與生活。當原住民族傳統不受國家法律肯認,當「漢本位中心思想」持續蔓延...我們所熟知的《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育法》、《水利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是否皆與2005年政府頒定的《原住民族基本法》不相違?
30多個原民團體於12月16日上午齊聚行政院,針對日前行政院跨部會協商「原住民傳統領域劃設辦法」最新草案表達強烈不滿,直指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干預草案的擬定,原民會土地管理處副處長謝亞杰及行政院諮議隨即出面澄清。
原住民青年陣線撒丰安指出,自8月總統蔡英文向原住民道歉後推出的「原住民傳統領域劃設辦法」草案並無太大問題,但送入行政院部會協商後,豈料12月12日出爐的內文竟「排除私有土地」。「對我們來講,我們的土地不是誰的土地,不是私有化的概念。」撒丰安痛責,政府企圖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視為「產權」,曲解原住民族對土地「主權」的概念,極力要求行政院必須退回重改。
「土審會是鄉長或是區長的椿仔腳啊!」長老教會原住民族宣教委員會幹事歐蜜‧偉浪說明,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劃設,係經鄉公所「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調查,將調查結果經「部落會議」議決同意後送往地方政府審查,終至行政院。歐蜜‧偉浪痛批,立法過程給予行政機關過多裁量權,剝奪原住民族對土地劃設的詮釋,盼政府能落實「雙軌認定」。
限縮部落自主性,行政機關握有最後裁量權
部落會議?看似經過實質討論的決議為何原住民族還要群起反抗?撒丰安表示,翻開原委會公布的「部落會議實施要點」便能得知。內文指出,部落會議的與會人員資格為「設籍於部落之成年原住民」,實際上,許多成年原住民為了討生活,多半會往都市移動,有時為求便利連帶將戶籍遷出部落,假若他對部落事務瞭若指掌,想參與部落會議呢?不好意思,原民會說你沒有設籍喔!
撒丰安表示,翻開原委會公布的「部落會議實施要點」便能得知。(蔡孟筑攝)
此外,有些與原住民結婚或熱衷參與部落文化推廣等事務的漢人,礙於「身分」認定,將被視為不符合資格限定而無法參與!以上將原住民族、漢人二分法的劃定規則,真能讓部落會議成功達成協商嗎?
其實,起初在蔡英文道歉前的草案預告版就曾引發原民團體抗議聲浪,直指「雙軌認定」淪為政府單軌制。撒丰安指出,有些部落受限人力、技術,恐無法獨力完成傳統領域的探勘作業,需鄉鎮區公所挹注政府資源協助。但根據現行「原住民傳統領域劃設辦法」第8條的訂定程序,內容無非讓鄉鎮區公所握有劃設傳統領域的絕對權力,部落參與被擺到第二步驟。撒丰安強調,政府必須釐清原住民族為「主」、鄉鎮區公所為「客」的「雙軌關係」。
傳統領域排除私有地,等同剝奪原住民族「知情同意權」
根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內文指出,當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土地及自然資源時,應與原住民族、部 落或原住民諮商,並取得其同意。簡而言之,原住民族擁有周圍土地使用的「知情同意權」。
不少家園面臨大型開發案的原住民團體16日也來到現場聲援。花蓮瑞祥部落青年林高捷表示,當地業者瞄準瑞穗溫泉,預估將有5家以上大型飯店進駐、最小面積為3公頃,大致8.6公頃。林高捷憂心,這些土地目前都是私有土地,若私有地不能劃入原住民傳統領域,「部落一定會被掏空」。
Pangcah阿美族守護聯盟Namoh Nofu Pacidal細數東海岸10幾項開發案,他表示,目前當地縱谷、海岸私有地比例超過8、9成以上,假設排除私有地的管制,原住民族諮詢同意權將被剝奪,等同行政院、原民會攜手為財團開道,任憑財團進入部落開發。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謝孟羽說明,政府善談「依法行政」,他分析,「傳領劃設辦法」草案排除私有土地,原基法第2條第5款並沒有排除私有,既然原保地內也含公、私有土地,那為何傳領辦法要排除私有?違反母法(原基法)規定。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教授施正峰也補充,蔡英文從原住民族土地管理談到轉型正義的土地歸還,但現行傳統領域辦法草案顯然有所「限縮」。
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教授施正峰認為,蔡英文從原住民族土地管理談到轉型正義的土地歸還,但現行傳統領域辦法草案顯然有所「限縮」。(蔡孟筑攝)
綜觀上述,原民會代表謝亞杰出面澄清,草案定案前仍能對內文進行刪修,承諾劃設小組會以部落為主體,並研議在劃設小組成員中納入當地部落或族群推派代表、原住民族議會代表、專家學者等參與制定符合族人期待的法案,以便落實轉型正義。對此,撒丰安針對原民會提出傳領辦法不排除私有土地、部落參與制訂等,要求行政院當場承諾,行政院諮議僅簡短回應,已授權原民會辦理,必會予以相當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