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校園】使用費疑雲3》遭控違法收取網路使用費 世新:程序符合規定

【記者/林怡昕 攝影/張愛芸、許若茵 製圖/李易達】

世新大學自107學年度起向新生收取「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引發外界質疑變相漲學費,也有老師出面指控,收取該筆費用的審議程序及以「使用費」的名義收取費用有違法的情況,對此,公共事務室回應,該名老師質疑是對會議程序與相關法規的誤解。

校方在106學年度第二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中,決議通過收取「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而該筆費用也在兩年間持續調漲,在109學年度若新生選課中「有使用專業電腦教室」需繳交2090元,「未使用專業電腦教室」則收取1000元。

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在兩年間持續調漲。

然而,世新大學圖書資訊發展委員會法學院代表、法律系副教授謝碩駿指控,校方收取「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審議程序違法,應將107、108學年度收取的「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退還給學生,且認為校方不得以「使用費」的名義收取費用,其費用應以「學費」或「雜費」名義收取,才算合法。

校方:程序完全符合規定

針對審議程序違法方面,公共事務室回應,依照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下稱《收費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學校收取代辦費及使用費,應由收取費用之業務單位提案,經學校行政會議或相關會議審查通過,送經校長核定後公告,並於學校資訊網路公開」,而第2項也說,「前項會議,應邀請包含學生會等具有代表性之學生代表出席」。

公共事務室 學生事務處_190618_0001公共事務室回應,該名老師質疑是對會議程序與相關法規的誤解。

公共事務室指出,世新大學107學年度「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收費標準,是由106學年度第二學期第9次行政會議審議,當時邀請學生會、學生議會及系學會等學生代表「出席」,而應邀出席的學生也有全程參與會議,包括聽取報告事項及參與相關議案的討論和決議,但因這些學生並不是例行行政會議的「應出席人員」,故簽名於列席欄。

公共事務室強調,該次會議紀錄也有按規定送請所有與會人員確認,最後經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程序完全符合規定」。

校方:評估學校狀況審議通過

至於謝碩駿認為,校方不得以「使用費」的名義收取電腦、網路設施費用,公共事務室也說,按《收費辦法》第4條,使用費的項目包含宿舍費、電腦或語言實習費、網路通訊使用費、音樂或體育設施使用費、使用宿舍保證金及其他使用費。

攝影:張愛芸公共事務室認為,「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並不屬於學、雜費支付項目之一。

公共事務室認為,「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並不屬於學、雜費支付項目之一,而收取該筆費用也是由「各校自行評估學校狀況依規定的程序審議通過」,才向學生收取,且多數學校也有採行,校方認為收取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爰無違法之虞」。

※延伸閱讀:

【N校園】使用費疑雲1》世新收近千萬電腦使用費 師控審議程序違法

【N校園】使用費疑雲2》大學收電腦使用費違法? 教部:應檢討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