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校园】使用费疑云3》遭控违法收取网络使用费 世新:程序符合规定

【记者/林怡昕 摄影/张爱芸、许若茵 制图/李易达】

世新大学自107学年度起向新生收取“电脑及网络通讯使用费”,引发外界质疑变相涨学费,也有老师出面指控,收取该笔费用的审议程序及以“使用费”的名义收取费用有违法的情况,对此,公共事务室回应,该名老师质疑是对会议程序与相关法规的误解。

校方在106学年度第二学期第9次行政会议中,决议通过收取“电脑及网络通讯使用费”,而该笔费用也在两年间持续调涨,在109学年度若新生选课中“有使用专业电脑教室”需缴交2090元,“未使用专业电脑教室”则收取1000元。

电脑及网络通讯使用费在两年间持续调涨。

然而,世新大学图书资讯发展委员会法学院代表、法律系副教授谢硕骏指控,校方收取“电脑及网络通讯使用费”审议程序违法,应将107、108学年度收取的“电脑及网络通讯使用费”退还给学生,且认为校方不得以“使用费”的名义收取费用,其费用应以“学费”或“杂费”名义收取,才算合法。

校方:程序完全符合规定

针对审议程序违法方面,公共事务室回应,依照教育部《专科以上学校向学生收取费用办法》(下称《收费办法》)第6条第1项规定,“学校收取代办费及使用费,应由收取费用之业务单位提案,经学校行政会议或相关会议审查通过,送经校长核定后公告,并于学校资讯网络公开”,而第2项也说,“前项会议,应邀请包含学生会等具有代表性之学生代表出席”。

公共事务室 学生事务处_190618_0001公共事务室回应,该名老师质疑是对会议程序与相关法规的误解。

公共事务室指出,世新大学107学年度“电脑及网络通讯使用费”收费标准,是由106学年度第二学期第9次行政会议审议,当时邀请学生会、学生议会及系学会等学生代表“出席”,而应邀出席的学生也有全程参与会议,包括听取报告事项及参与相关议案的讨论和决议,但因这些学生并不是例行行政会议的“应出席人员”,故签名于列席栏。

公共事务室强调,该次会议纪录也有按规定送请所有与会人员确认,最后经校长核定后公告实施,“程序完全符合规定”。

校方:评估学校状况审议通过

至于谢硕骏认为,校方不得以“使用费”的名义收取电脑、网络设施费用,公共事务室也说,按《收费办法》第4条,使用费的项目包含宿舍费、电脑或语言实习费、网络通讯使用费、音乐或体育设施使用费、使用宿舍保证金及其他使用费。

摄影:张爱芸公共事务室认为,“电脑及网络通讯使用费”并不属于学、杂费支付项目之一。

公共事务室认为,“电脑及网络通讯使用费”并不属于学、杂费支付项目之一,而收取该笔费用也是由“各校自行评估学校状况依规定的程序审议通过”,才向学生收取,且多数学校也有采行,校方认为收取电脑及网络通讯使用费,“爰无违法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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