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校园】学生会选举未过门槛 选委会提“延长投票时间”与章程规定不符

【记者/王良博、赵宥宁 摄影/王良博】

世新大学第18届学生会选举24日结束,但因投票数未达15%门槛,故须重新登记,进行第二次选举。

选委会24日曾提出是否“延长投票时间”的选项,《新闻人》实际翻阅学生会组织章程,发现章程内确实没有“延长投票时间”的选项;匿名平台Dcard上亦有学生提及此事,本报也采访两组学生会长候选人,选委会则表示近期忙于选举事务,望待第二次选举落幕后再行采访。

选委会作法与章程规定不符

根据世新大学《学生自治会组织章程》第30条指出,学生会正、副会长选举“若有两组以上候选人则参与投票人数必须达全校学生总人数百分之十五以上。如果投票人数未达上述门槛人数,选委会应于第一次选举结果公告后七日内完成重新候选人登记作业,并在登记作业结束后十四日内完成第二次选举。若仍未通过门槛,交由选委会负责处理。”

 撷取《学生自治会组织章程》第30条内容。(图片取自世新大学学生议会粉专)

以章程内容来看,当第一次选举未过投票率15%门槛时,需要直接进行第二次选举,若第二次选举后仍未过门槛,才可交由选委会处理。此次选委会提出“延长投票时间”的选项,显然与《学生自治会组织章程》的规定不符。

两组候选人皆受访,还原投票第三日情形

谈及24日选举当天状况,一号候选人邱冠茹说明,早在下午约3点40分选委会主委蔡畹蓥打电话给他之前,他及他的团队就掌握到选委会可能抛出“延长投票时间”的选项。他也立刻察觉,学生会的组织章程中,已经明确规范若投票率不足,应重新选举,没有其他选项。

因此,当蔡畹蓥24日下午3度致电给他时,他都表明不要延长投票时间,并强调动员投票,无法使选民了解候选人的政见、做出理性分析,且若候选人缺乏组织动员的能力,会使选举相当不公平。

邱冠茹透露,蔡畹蓥在电话中也提醒他,若投票率不足导致第二次选举,可能会办在5月28日到6月1日间,很可能会遇到下雨,恐怕也会影响投票率。最终邱冠茹仍不同意延长投票时间。

二号候选人陈盈臻则表示,24日当天下午快要3点半时,选委会告诉他们可能会延长投票时间,若有过半的选委会成员同意,两组候选人也同意,那就会考虑延长投票时间。

至于为何同意延长投票时间,陈盈臻解释,因为当天下午2点多到3点半时,投票人数已破200人,且前2天也是下午投票人数较多,另外也有不少同学是有意愿投票,但学生证没盖注册章,得多跑一趟教务处,因此他认为“如果延长时间的话,就可能让今天就可以把投票结果公布”。

是否可延长投票时间,邱冠茹、陈盈臻见解不同

不过,邱冠茹强调,学生会章程中,已经明确指出投票率不足时,应该重新投票,并非部分学生所谓“章程中没有说不能做”。

对此陈盈臻则认为,章程中“没有特别表明说到底可不可以延长”,当时也有反映给选委会,选委会则回复“那是给选委会一个弹性的空间”,加上章程没有特别在选举这部分多加着墨,因此才“先提出我们的看法,再一起讨论到底可不可以延长”。

邱冠茹坦言“被归咎责任”,陈盈臻认为“不是任何一方的错”

针对匿名平台Dcard上有学生认为,选委会在选举结束后发出的声明,把需要重新投票的责任归咎于邱冠茹不同意延长投票时间。对此邱冠茹表示,选委会负责整个选举作业,这几天天气又相当酷热,选委会工作人员非常辛苦,因此他相信选委会并不倾向再办一次选举,但他也坦言,确实感受到“我们被归咎责任”,对于选委会发出的声明有些失望。

陈盈臻则说,只是在讨论过程中,“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意见”,投票人数未过门槛,主因在于“很多同学没有及时的来投票”,因此“不是任何一方的错”。

邱冠茹、陈盈臻都表态加强宣传

对于选举重新来过,邱冠茹强调一定参选到底,但先前他因校内摄影课程而整整一星期不在校内,宣传的力道不够,第二次选举会加强宣传,也可能会有公听会等方式,广纳校内学生意见。邱冠茹也指出,不会以大量传单的方式进行宣传,仍会以网络宣传为主。

陈盈臻也透露,未来会扩大跑班宣传,因为“很多同学还是不知道要投票这件事”。另外,虽然已有脸书粉丝专页,但有许多同学也会使用IG,所以之后也会成立IG帐号,借由不同的平台,让更多同学了解“有选举这件事情”。他也说,可能会办一些小活动,让同学了解他的政见。

投票所外“请人进来投票”,邱冠茹、陈盈臻想法有落差

至于选委会让候选人在投票所外请人进来投票,邱冠茹指出,他及搭档苏乃浤确实有接到选委会通知,明确告知可以请人来投票,但不可拉票。邱冠茹解释,候选人站在投票所外,等同于是“人形立牌”的活广告,无异于拉票行为。虽然规模无法比拟,但国家级、县市级选举,都不可能让候选人在投票所外“请人进来投票”,因此邱冠茹、苏乃浤才选择不在投票所外请人进来投票。

对此陈盈臻认为,章程上没有特别说是否可以在投票所外“请人进来投票”,前2年选举时,候选人亦有此情况,他认为这只是请同学记得去投票、说明投票时间,或是告知若学生证未盖注册章该怎么办,“就是主要帮同学解惑”。陈盈臻也强调“没有说要你投我,或是任何拉票的行为”,选委会也认为此举有助同学前来投票。

陈盈臻也表态,不认同候选人站在投票所外请人来投票,就等于活广告的说法。他指出,他与谢坤翰没有标示自己是几号候选人,不会让人有一眼就知道你是谁的感觉,且多数同学都已经“知道自己要投谁”,只是提醒同学来投票。

不过陈盈臻也直言,“如果同学觉得有争议,那我们第二次选举的时候就不会在外面请人家来投票。”

选委会拒绝受访,主委蔡畹蓥发布个人声明

针对选委会提出“是否同意延长本次投票时间”的依据为何,以及若第二次选举仍未达15%选举门槛的处理方式等问题,本报进一步约访选委会,选委会则表示近期忙于选举相关事项,希望选举顺利落幕再接受访问。

不过选委会主委、学生会长蔡畹蓥于27日下午在世新大学学生自治会发表个人声明,内文提及相关问题,本报撷取相关段落完整内容,陈列如下

关于延后选举时间:

当日接近结束投票时间时尚未达到门槛,因为没有延长时间的前例,当下我希望能在当中找出可变通的方法,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希望可以于当日就顺利将大家心目中的会长以及议员们选出。在与议会以及校方和前任主委讨论后,认为决定延后时间前需要先征求选委会过半人数以及候选人的同意才可讨论时间延后的必要性。我也在当下先暂停投票,并未在没得到答复前延长投票时间。事后也非常感谢一号候选人的提醒,选举还是必须照着规范进行,避免事后的有效问题,我也认为当下所提出的建议欠缺考量,谢谢大家的提醒和建议。第二次选举我们绝对会更加谨慎。

关于候选人是否可在投票亭外鼓励投票:

我本人在参选副会长以及会长的期间,选委会皆建议候选人可在投票亭外鼓励同学前来投票,所以本次选举前我也和两组候选人提出这样的想法,无非希望来投票的同学能更踊跃。在我参与的前两次投票皆有到达法定投票人数门槛,开票结果的总数也确实有超过,对于以往选举的种种揣测我认为相当没必要也等于是对当年选委会提出相当不公平的质疑。在组织章程并未提及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我个人认为这样的方式确实有助于拉高投票率。但若同学仍然认为这样的举动会引起争议,那第二次选举选委会便会禁止候选人在帐篷外鼓励投票此行为。

世新大学第18届学生会、学生议会第二次选举

登记日期:107年5月28日(一)至5月31日(四)(每日10时至17时)

投票日期:107年6月12日至13日(每日上午10时至下午5时30分)、107年6月14日(上午10时至下午3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