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主笔室 首图/陈奕安】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分别在3月及4月开罚《中天》,共计裁罚200万元。NCC的裁罚引起社会不同想法,反对者大呼“报韩国瑜错了吗?”,甚至怒批NCC是“东厂”。然而,NCC的裁罚真的跟“东厂”有得比吗?
摊开NCC裁罚《中天》的新闻稿,裁罚原因根本与大量报导韩国瑜无关,反而是“未进行事实查证即播出”、“妨害公序良俗”,被裁罚的新闻分别是“节目播出受访者提及农民丢弃超过200万吨文旦”、“未查证即报导外交官盯场韩国瑜出访”,以及“三市长合体天空疑出现异象”。
“东厂”是明代抓拿异议分子、镇压反对力量的机构,回头检视这几则遭到开罚的新闻及开罚理由,确实相当符合“未进行事实查证即播出”、“妨害公序良俗”。NCC的裁罚,恐怕跟所谓“东厂”相距甚远。
再者,细究NCC对于新闻节目的裁处,《TVBS》、《民视》、《东森》、《三立》及《壹电视》等电视台,同样也被NCC要求改进。《TVBS》及《东森》播出韩国瑜新闻的比例,与《中天》一样,都比其他电视台更多,若NCC真是所谓“东厂”,为何《TVBS》及《东森》没有受到裁罚?
NCC 裁处媒体的理由与大量报导特定政治人物无关。(新闻人资料照片,图为媒体采访示意图,非新闻当事人)
值得注意的是,从法律规定、媒体社会公器观点而言,NCC裁罚《中天》确实有理,但NCC还是被打成了“东厂”。《中天》被裁罚后,外界对NCC的批评,大致上可分为“播韩国瑜错了吗?”以及“管控言论”两种。前者异常荒谬,因为NCC根本不是因为报导太多韩国瑜新闻而被开罚,却有不少搞不清楚状况、被特定立场舆论混淆的群众,直观认定NCC成了“反韩”打手。
至于“管控言论”之说,对于身在言论自由国家者而言,其实应当思考的是,错误、道听涂说的言论,该被保障吗?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明白指出,言论自由不是无限上纲,为尊重他人权利或名誉、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风化,可以有所限制,言论自由不等于能肆无忌惮发表任何言论。遗憾的是,有不少人只知言论自由四个字,却不理解言论自由的真谛。
如此一来,NCC被打成了“东厂”,也就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