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專題】女性服兵役2》籲修法前先落實性別友善 民團:男女皆兵非真正平等

取自國防部發言人臉書

【記者/許詠晴、林湘淇、鍾秉哲 首圖/取自國防部發言人臉書】

總統蔡英文去年底宣布義務役期將延長為1年,使義務役對象是否應含女性再成輿論焦點。對此,民進黨立委范雲提出要修改《兵役法》讓女性服義務役,不分性別的朝野立委接受《新聞人》訪問時也均表贊同,但應以先完善現行兵役制度及軍中環境為前提。民團則認為,應待軍營達到性平環境,再討論是否修法要求女性服義務役。

為因應兩岸態勢緊張,蔡英文去年底宣布2005年次役男義務役期,將從現行4個月恢復為1年,卻也使外界浮現「為何女性不用當兵?」的質疑聲浪,范雲為此去年底透過臉書指稱「是法律讓女人沒資格服兵役」,並提出要修法將女性納入服兵役對象,但又傳出因生理結構不同,軍中訓練恐不適合女性的異議。

參軍破除體能迷思 吳翠松盼保障女性晉升名額

面對社會對生理女性是否應服義務役與否的論戰,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吳翠松指出,現代戰事多以科技戰為主,民眾在女性參軍上應破除體能迷思,而軍方在設計訓練課程時,也需擺脫男性思維。他也提到,近年來女性踴躍參軍,目前國軍有15%的女兵,代表國內有相當數量的女性並不排斥從軍。

不過,吳翠松直指,國軍目前全數女兵僅有2位升上「少將」職等。他認為,除了軍中環境應設置更多友善性別的空間,升遷管道也應給予女兵晉升保障名額,提高女性從軍的意願。台灣平等教育協會理事長謝美娟則表示,基於性別平等男、女都應服兵役的說法,其實僅是齊頭式平等,並非真正的平等。

取自國防部發言人臉書吳翠松認為,民眾在女性參軍上應破除體能迷思。(圖:取自國防部發言人)

台灣平等教育協會理事薄鹽(化名)分享自身服兵役經驗解釋,服義務役時僅學到服從權威,及無法作戰的生疏技能,顯見在國軍改善義務役訓練方式前,不應強制女性服役。他也直言,募兵制是最理想的方式,政府應反思軍中生態與制度,「國家不應該強迫人民當兵,而是要讓當兵成為大家自願做的事情。」

王鼎棫:營造友善軍營環境可參照《性平法》

談到國軍訓練內容應如何改革,謝美娟認為,訓練標準應對職務設計而非生理性別,且各崗位都要設有相應技能要求,再依個人興趣與專長分配。國民黨立委廖婉汝也分析,國軍各軍種分屬不同崗位,除基本體能訓練外,也應按照軍種強化作戰、守備位置的訓練,且後勤如彈藥、軍備與醫務都應有專業培訓。

不僅如此,若要打造性別平等的軍營,除了應改善軍中環境與訓練內容,法律白話文主編王鼎棫提到,雖國軍設有性別平等委員會,卻沒有監督輔導機制,僅以道德約束不足以落實性平,可見相關法規仍待完善,而適用軍職的《性別平等工作法》也只強調生理性別與性傾向,未顧及性別氣質也無法貫徹性平。

攝影:許詠晴王鼎棫指出,雖然國軍設有性別平等委員會卻沒有監督輔導機制。(照片:許詠晴攝)

對於軍中法規缺失,王鼎棫表示,軍營與校園同為封閉環境,或許可參照《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更細緻的從多個面向要求性平,也應把軍職員工納入性別平等教育內容,並落實監督與考核。他也呼籲,國軍可設懲戒制度,待軍營達到性平工作環境,再進一步討論是否修《兵役法》要求女性服義務役。

國防部:女性從軍比例已達先進國家水準

針對女性服兵役議題,《新聞人》未能取得國防部回應,但國防部在2016年面對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時曾回應,現行兵役政策及《兵役法》規定,並無違反人性尊嚴亦未動搖憲法價值體系基礎;在合憲合法架構下,考量國防實務需要及所需社會資源,無徵集女性國民服兵役需求及修法必要。

而在今年1月5日國防部記者會上,也有媒體詢問女性服義務役等相關議題,當時國防部答覆,國軍對女性志願從軍的管道非常暢通,目前國軍員額的女性佔比也達14%,比例並未低於任何先進國家,已達先進國家水準,但女性徵兵需考量整體訓練容量及擴充需求,才能納入後續規劃,因此目前暫不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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