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专题】援港行动专案缺明确法制 民团盼难民法完善庇护流程

【记者/蔡昕霈、戴宁、刘书亚 摄影/萧宇轩】

反送中运动至今,来台港人数量遽增,如何接纳、保护他们,成为台湾政府与社会关注的议题。政府依《香港澳门关系条例》第18条(下称《港澳18条》)提供《香港人道援助关怀行动专案》(下称《专案》)试图以个案形式援助港人,但民间担心条例内容模糊、专案随时会消失。因此,搁置已久的“难民法”再度被提起,却因台湾国家主权问题而难以推行。

据移民署资料显示,2019年6月反送中运动开始,获得居留许可的港人不断攀升,在2019年10月达到3千100余人。即使入境管制因疫情愈趋严格,港人来台数量仍高居不下,至2020年9月为止获得居留许可人数已达1万余人。

目睹港警无视暴行 港生:来到台湾才知道什么叫生活

“来到台湾才知道什么叫生活,在香港只能叫生存。”港生SN(化名)回忆,反送中期间,他不仅亲眼看见亲中人士攻击民众,还目睹巡逻警察对暴行视而不见,因而感到心寒。 但SN观看新闻报导发现,台湾警察不会使用催泪弹等攻击性武器面对示威游行者,再者他曾于香港反送中运动期间,看到台湾民众对香港的支持,因此决定离开香港,来台就读大学。

港澳人士来台需根据《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借由依亲、投资、创业、专业及就学等5类方式居留台湾。移民署资料显示,港澳人士具备相关证照即可申请专业入籍,而投资入籍的门槛更低于其他外国籍,只要投资600万元至一间台湾公司,即可在1年内获得定居资格;港澳人士外的其他外国籍者则需投资1500万元以上,并连续居留5年才可获得定居资格。

港人来台匆促难长留 《专案》提供个案协助

尽管港澳人士定居台湾的门槛,相较其他国籍者容易许多,但香港抗争者支援工作台湾义务律师团发言人林俊宏指出,因政治因素来台寻求庇护的港人仓促离港,多以观光签证的方式暂留台湾,停留天数以180天为限,在台湾未必有足够时间申请居留。对此大陆委员会(下称陆委会)于6月18日《专案》的对外说明资料中提出,港台经济合作文化策进会将整合民间及官方资源,给予港人相关帮助。

JAS-3562《专案》包含港人来台服务专案、援助关怀专案等服务内容。(资料照片)

继去年6月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实施,陆委会立即于2020年7月1日启用《专案》,为符合《港澳18 条》的来台港人建立个案处理机制,给予生活照顾,同时提供港人就学、就业、 投资创业、移民定居等咨询服务。

据《港澳18条》及该条例施行细则第25条,政府对受政治迫害而有安全及自由危机的香港或澳门居民,得提供必要援助,并在没有其他法规可寻求帮助的情况下,申报行政院以专案形式处理。陆委会表示,《专案》基于上述法条建立而成,针对港人个别需求提供弹性处理,以支持港人争取自由民主。

《专案》包含港人来台服务专案、援助关怀专案、跨国企业及国际法人团体来台专案等服务内容。港人来台服务专案旨在协助港人取得居留台湾资格,整合民间力量协助解决相关问题,援助关怀专案则针对符合《港澳18 条》规范情形的港人,衡量紧急危害程度,由政府提供生活照顾、法律咨询,并协助可在台停留或居留者就学、就业。

援助行动不公开 “模糊”规范提供更大空间 

然而《专案》对外说明资料中,仅以“订定相关处理作业准则”、“采公私协力方式处理”等描述说明实际运作模式,对援助资格与内部作业流程,皆无明确解释。基于对个案的保护及人权与隐私的尊重,陆委会表示,相关事项均严守保密原则。

萧宇轩-32019年6月反送中运动开始,获得居留许可的港人不断攀升。(资料照片)

针对官民合作的详细运作方法,林俊宏则语带保留,“只能说,我们在其中扮演某种‘角色’”,从政府、民间到受庇护者,“只能做、不能说”是援助系统内所有人的共识。林俊宏解释,相较明订规范,没有明确法条与不公开行动,反而为台湾的援助行动提供更大活动空间。他强调,一旦确立并公布援助资格及内部作业流程,中国可能指派资格相符的间谍进入台湾,造成国安隐忧。

《专案》存隐忧 林俊宏盼拟定完整难民法制

即使规范已十分模糊,政府对使用援助关怀专案的态度仍十分谨慎。林俊宏解释,由于援助关怀专案协助反对中国政策的政治抗争者,易触及港台与中国敏感的政治立场及主权关系,因此他强调,虽来台港人大多符合政治庇护条件,但不会轻易使用援助关怀专案,在向移民署申办居留手续时,会优先使用一般工作投资、求学居留等方式协助个案。

《专案》终究并非明确法条,其行动依据的《港澳18条》内容亦十分空泛,仅一句“得提供必要之援助”,却无相关援助行动准则。林俊宏直言,在模糊行事阶段,所有援助行动都仰赖执政者的善意,“如果执政党态度转变、换人执政,援助行动就有可能终止。”他进一步解释,虽义务律师团可理解政府目前的困境与做法,但长期而言,仍希望台湾拥有完整配套的难民法制,不仅针对港人来台,也是为台湾社会面对国际难民所做的准备。

政治人物上台行政院曾于2005年提出《难民法》草案,其中明确订定政治庇护流程。(资料照片)

行政院曾于2005年提出“难民法”草案,其中明确订定政治庇护流程、难民资格及相关处置,也清楚规范政府作为,可解决《专案》及《港澳18条》内容不明确的疑虑,因此订立难民法再度成为近期民间团体呼吁的议题。推动难民法立法多年的台湾人权促进会(下称台权会)秘书长施逸翔认为,台湾作为民主法治的国家,在援助方案上不应模糊行事,政府做任何行动都须有法源依据。

受限主权 难民法难推行

然而草案提出至今延宕多年,仍无法通过。施逸翔表示,难民议题不受政府重视,一方面由于难民法涉及对象为外国人,对政府而言无选票诱因,缺乏动力积极修法。另一方面,据联合国《难民地位公约》定义,难民应为基于种族、宗教、自然灾害或国籍,受到迫害须离开原居住国家的他国人民,但由于台湾的特殊地缘政治关系,若要设难民法,就会牵涉到国家主权争议。

台权会提供施逸翔也表示,台湾可以在《难民法》法中纳入《港澳条例》。(照片:台权会提供)

为推动难民法立法,台权会持续和立法院沟通,试图说服立委通过法案。针对两岸政治敏感因素,施逸翔也表示,台湾可以在难民法法中纳入《港澳条例》,不仅能持续援助其他外国人,也能让来台的中港澳人士有保护机制。由于难民议题牵涉范围广泛,台权会近期也举办难民审查培训,针对政府、律师、法官、NGO团体等不同面向的难民救援组织提供相关法规知识与实战技巧。

虽民间团体极力呼吁政府作为,难民法推行仍困难重重。林俊宏坦言,民间资源有限,整体援助行动还需仰赖政府。若未来《专案》消失、难民法无法推动,他无奈表示,“很难去预估未来香港的情势变化,最好的事就是香港不要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