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issue】大学法修正遭校长施压延宕 学权团体盼教育部信守承诺

【记者/林湘淇 摄影/梁秝榛】

《大学法》修法持续卡关,教育部原承诺于立法院本会期提出修法草案,及大学治理模式研究案,但如今已开议近1个月,却未见诺言兑现。对此,学权团体昨(20日)于教育部外召开记者会,呼吁教育部信守承诺。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召委范云直指,修法停滞是因大学校长不愿面对改革。高等教育司则回应,各校有不同意见,将持续沟通。

依《大学法》规定,学生代表于校务会议须占十分之一,但许多学校却以此订定校务会议的学生代表比例上限,学权团体争取修法多年,朝野立委去年5月也在教育文化委员会达成共识,但最终因校长团体反弹,未能进入三读。教育部当时承诺将在立法院下个会期提出草案,不过第7会期已开议近1个月,却迟迟不见草案。

东华学生会长:修法拖延是阻碍校园民主帮凶

台湾学生联合会(下称台学联)秘书长黄亭伟指出,教育部无视学生团体、教师团体提出的改革诉求,不断延后提出修法草案的时间,压力来自大学校长。他批评,多年来的修法讨论从未有校长积极参与,直至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有共识通过草案,校长团体才表示反对,明显没有诚意解决问题。

摄影:梁秝榛东华大学学生会长陈彦伶说,教育部拖延修法是阻碍校园民主的帮凶。

台学联理事长刘曜维表示,学生代表席次只有十分之一,使学生诉求于校务会议中遭忽视,甚至无法召开临时会议。且依法“涉及学业、生活及订定奖惩有关规章之会议”皆应有学生代表出席,但他就读的元智大学,竟提出学生“轮流列席”的规定,显见学生权益未受重视。

东华大学学生会长陈彦伶提到,学生占全校人员总额近9成,在校务会议的比例却仅十分之一,导致学生代表要推动议案窒碍难行,已违背《大学法》希望学生代表争取学权、提高校务参与的立法本意。他直言,《大学法》一日不修,台湾高教便无法进步,若教育部持续拖延,无疑是阻碍校园民主的帮凶。

指现行法规有利校长 范云:教育部应正视改革

“大学校长不愿面对改革诉求。”范云直指,现行《大学法》有利校长,大学校长以校园自治为由,不受教育部约束,如台湾艺术大学校方介入学生会选举等皆无从约束,学生自治未获保障,造成校园只有自由,没有民主。他强调,教育部应正视改革诉求,尽速提出修法草案,彻底解决高教问题。

摄影:梁秝榛范云直指,修法停滞是因大学校长不愿面对改革

除学生代表席次外,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执行秘书陈志轩提到,《大学法》第15条规定教师代表不得低于校务会议人数的二分之一,但许多教师代表同时兼任行政主管,使行政团队在会议中影响力过大。因此,他呼吁,应明定教师代表不得兼具行政主管身分。

此外,陈志轩也说,《大学法》第9条仅规范公立大学校长遴选制度,私立大学缺乏相关规定,使许多私立大学校长是由董事会圈选产生,非但不符合校园民主,更违反公平、公开原则。他认为,私立大学校长遴选,应比照公立大学,不再赋予董事会圈选权,并增进师生对校长的同意权。

高教司副司长:各校意见不同须持续沟通

对于记者会提出的各项诉求,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长梁学政回应,《大学法》修法牵扯许多重要议题,教育部去年已陆续与学生团体、教师团体及各校代表举行9场座谈会,而各校对提高学生参与校务会议比例、扩大学生出席各级会议,及改变私立大学校长遴选制度等诉求皆有不同意见,仍须持续沟通。

摄影:梁秝榛梁学政(右)说,各校对诉求有不同意见仍须沟通。

不过,黄亭伟强调,学权团体自2016年即开始倡议《大学法》修法,并非只是近2年的议题,且过程中学生团体、教师团体与立委,皆积极沟通与协调,却未能等到校长回应,但这并不是改革程序上需面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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