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童建儒、詹咏淇 摄影/杨子萱、文及均 首图/杨子萱】
位于花莲县的台湾观光学院(以下简称台观)受少子女化影响,整体营运与财务状况逐年恶化,董事会于今年2月决议朝停办方向办理,因校方财务赤字,无法负担教育品质,计划以辅导转学、开设专班安置既有学生。然而,此安置措施不仅迫使学生须在两校间来回奔波,也可能导致学生因经济压力而纷纷休学。因此,校内学生组成自救会,盼能原校毕业,保障自身权益。
今年3月3日台观于校内举办说明会,解释停办原因与答复师生疑虑。说明会中提及,台观针对在学学生,规划辅导转学及开设专班2种安置方案,使学生优先转至慈济科技大学(以下简称慈科大)、大汉技术学院等邻近私立技专。若转入学校无相对应科系,则开设专班供学生就读。
安置方案恐使学生来回奔波 增加经济负担
台观自救会召集人范玉萱担忧,若多数台观学生接受辅导转学方案,恐面临两校来回奔波的状况。举例而言,观光餐旅系学生至慈科大就读专班,若需使用烘焙教室、温控冰箱等专业设备,则须另外花费约20分钟返回台观。
除时间上的不便,学生的经济问题也是转学后必须面临的压力之一。范玉萱解释,他所在班级近一半学生须倚赖低收入补助,甚至全班仅有1位学生非半工半读,转学至他校后,学生需重新调配打工时间、辞职找新工作。
台湾观光学院受少子女化影响于今年2月决议朝停办方向办理。(资料照片,摄影:杨子萱)
范玉萱补充,台观虽依照校内4人雅房宿舍收费标准,提供学生每学期8000元的安置补助,但扣除慈科大4人套房每学期6500元的费用后,仅剩余1500元能作交通费及生活费补贴。因此,他认为,即便台观提供补助,却无法有效缓和学生在时间与经济的压力。
台观曾停招6系 开学即召开“学生安置说明会”
台观前身为1989年成立的精钟商业专科学校,2001年因违法办学,而被教育部接管,改由公益董事会经营。后受少子女化影响,2017年该校日间部仅招收到74位学生,校方决议将厨艺系以外6系停招。范玉萱回忆,校方当年开学立即召开“学生安置说明会”,不仅令人措手不及,也使她被迫面对入学即转学的窘境。2018年,台湾运动彩券公司接手经营,并由中信金融管理学院指派高层入主,台观才得以继续办学。
然而,当初教育部虽尊重旧生意愿,让其就读至毕业,但范玉萱指出,此后校方办学态度却十分消极,许多损毁设备即便报修,也无进行修缮。他补充,校方曾以招生不佳为由,调降教师薪水,导致多位教师离开台观,最后全校教师人数仅余54人,学生受教权早已被严重影响。面对校方的消极态度,更使范玉萱等台观学生感到心寒。
学生盼原校毕业 林柏仪:教育部应接管董事会
对此,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组织部主任林柏仪分析,由于现行法规《私立学校法》容许董事会在学校停止经营后毋须解散,即可改办其它事业。因此,在另有金钱利益可图的前提下,董事会自然不愿增加负债使学生原校毕业,也强化其逼迫师生尽速离校的企图心。他认为,台观董事会应改由教育部接管或改派公益董事,才能成功安置既有师生,并解决校园营运危机。
林柏仪认为,台观董事会应改由教育部接管或改派公益董事。(照片:高教工会提供)
此外,永达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永达)停办一案,成为自救会成员无法信任台观的因素之一。范玉萱解释,该校2014年安置498位学生于他校就读,但至2017年9月仅剩34人在校,其余学生皆因离家太远、学分认定不同、两校科系属性不同等因素休学。看见历年退场学校学生的下场,使学生们难以相信台观提供的辅导转学方案。因此,尽管校方无心办学,自救会成员仍想在校完成学业,尽力保障自身受教权。
受少子女化冲击,近年高凤数位内容学院、永达等大专院校纷纷停办、退场。为协助学校退场或转型,教育部2017年提出“私立大专校院转型及退场条例”草案,但未在第9届会期完成审议,因届期不续审,教育部2020年修正后推出“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退场条例),并于当年底获行政院会通过,送进立法院待审。然而,目前退场条例仅提供大三、大四学生原校毕业的选项,并未扩及大一、大二学生。
据退场条例第13条,学校被教育部列入专案辅导后,有3年时间改善财务及教学品质,若期限内无法免除专案辅导状态,应全面停止招生,1年后停办。退场条例专员杨子慧提及,若学生皆采取原校毕业措施,从停招至停办需约历经3年,倘若延毕,则会再延迟停办时间。他进一步指出,学生人数将在先停招、再停办的状况下逐渐减少,可能连带影响校内生活、社团活动等,因此原校毕业反而无法妥善保障学生权益。
延长学校停办时间 完善规划退场时程
对此,高虹安立委办公室建议,在主管机关宣布停招后,停招至停办时间应拉长至3年。透过延长停办时间的方式,让学生至少有3年时间规划未来就学方向,而在停招后,校方应规划退场时程,完善保障学生权益。
受少子女化冲击,近年高凤数位内容学院、永达等大专院校纷纷停办、退场。(摄影:文及均)
林柏仪补充,台观可利用现余校产,向教育部大专校院转型及退场基金请求融资,将融资款项作为改善基金,招聘熟悉办学的行政人员辅佐校方,进一步聘任充足师资,不仅维持学校营运,也消除学生因生活环境变更而产生的不适应感。因此他认为,让既有学生原校毕业并非不可能的辅导方式。
审议会纳学生代表 减少仓促退场情形
除妥善规划停招及停办时程,将学生代表纳进学校退场审议会(以下简称审议会),才能进一步保障学生权益。高虹安立委办公室解释,退场条例第4条规定,辅导学校停招与停办皆由审议会决议,但其成员仅包含学校法人、教师代表等人士,却未有学生代表,导致学生仅能藉抗议表明原校毕业诉求。
因此,高虹安立委办公室认为,应将学生代表纳入审议会中,除让他们发表意见、保障自我权益,更能使学生同步得知校方状况,同时减少与校方冲突。林柏仪也提及,透过改善退场条例内容,搭配校方完善停办计画,确保师生了解后续处理,才能减少学校仓促退场,师生权益受损的可能性。
截稿日后,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已于5月5日初审通过退场条例。截稿日后,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已于5月5日初审通过退场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