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issue】仲介疏失致居留證逾期 移工求助無門恐被遣返

【記者/王詩婷 攝影/楊子萱】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與各黨立委2月22日在移民署前抗議,有外籍移工因僱主疏失,導致其居留證逾期,又因辦理延期居留程序不利移工、未考量移工在台處境等因素,移工們恐將面臨被遣返的命運。對此,立委林淑芬呼籲,移民署應會同勞動部建立「一站式服務」,避免相同個案一再發生。

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1條規定,外國人停留或居留期限屆滿前,有繼續停留或居留必要時,應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延期居留。若有違反,依照該法第85條第4款規定,逾期居留將處以新台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金,於裁罰時,得同時訂期限令其出國。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表示,在過去1年間,他們已接獲3起居留逾期移工求助案件,3名個案中的2名仲介、1名僱主皆坦承確是其疏失,導致移工居留逾期,然而移民署仍以超過天數為由,要求遣返3名移工。

攝影:楊子萱邱顯智痛批,強制出境是嚴重的處分,卻沒有給予當事人同等陳述意見的機會。

針對上述三名個案,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民團與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林淑芬,以及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賴香伶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若有發生「不可歸責於移工」的逾期居留,移民署應審酌個案特殊情形,予以回復居留身分。

洪申翰提到,台灣的移工政策與環境使得移工高度依賴仲介,當移工自行辦理居留展延時,首先會面臨到護照、居留證等證件大多都在仲介或僱主手上,且辦理居留證的必要文件「聘僱許可函」,移工難以經手、取得的情況。

他也補充,辦理居留證的時間僅有平日,尤其在長照制度不足下,對擔任家庭看護工的移工而言,請假更是十分困難,儘管近年開放線上申辦系統,頁面卻只有中文,且只有僱主或仲介才能辦理。

邱顯智也痛批,強制出境是嚴重的處分,卻沒有給予當事人同等陳述意見的機會,在種種不利移工處境的脈絡下,政府把錯歸責於移工的說詞,實屬殘酷且不食人間煙火。

攝影:楊子萱林淑芬呼籲,移民署應會同勞動部,建立「一站式服務」。

林淑芬提及,現況下對於白領外籍移工已建立一站式的「外國專業人才申辦窗口平台」,目的為解決僱主及外籍人士申辦過程的繁雜手續,只需臨櫃一次,便可同時申辦簽證、居留證、聘僱許可、健保卡。

然而,藍領外籍移工卻無法使用一站式服務,他認為,此舉顯示政府並未有公平看待藍領移工的實質舉動,對此他呼籲,移民署應會同勞動部,建立「一站式服務」,在勞動部發出聘僱許可時,副本給移民署同步辦理居留文件,避免相同個案再發生。

針對上述爭議,移民署回應,若外國人要申請居留延期,除了可以由本人申請外,也可委託他人或移民業務機構代辦,不能因為受託人未辦妥,而要求免責,仍應注意受託人有無辦妥,如有損害,也可向受託人求償。移民署也指出,外國人本有應注意自身居留效期的義務,如遇天災或其他不可避免的事情,才有不可歸責情形。

移民署提及,目前本案3名移工均已逾期居留300餘天,也分別向仲介、僱主提出求償,並已由地方勞政機關協調。另外,移民署也補充,目前因疫情緣故,在3月至6月已推動「擴大自行到案專案」,逾期居留者如自行到案則會免收容、免禁止入國,並處法定最低額度逾期罰鍰新臺幣2,000元,移工如有此情形主動到案,可降低裁罰並且不會被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