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粘菀瑄 攝影/粘菀瑄】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日前發現芳苑農地遭大量填埋焚化爐底渣再生粒料,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陳椒華及彰化縣議員吳韋達2月22日召開記者會,質疑環保署為再利用底渣,將底渣再生粒料加入水泥後,合法傾倒在農地。陳椒華呼籲,彰化縣環保局應儘速撤銷不當許可,並要求召開公聽會。
「底渣」為焚化爐中「爐床篩灰」與「爐尾底渣」的合稱,是垃圾在經過高溫焚燒後,不易燃燒完全的固體廢棄物所殘留小部分灰及渣。近年來,環保署積極推動底渣再利用,將底渣處理成再生粒料,盼讓廢棄物成為資源,增加底渣再利用管道。
然而,環團近日發現芳苑農地被傾倒大量「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環團指出,「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是焚化爐底渣經再利用處理廠處理後,送至加工廠混以水泥而成,此物質恐含大量重金屬及戴奧辛,汙染土壤和地下水源。
環團:環保署應修補法規漏洞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主任吳慧君表示,從新北市環保局網站所公開「民國91年至101年焚化爐底渣再生粒料歷年檢測數據」來看,從底渣中所溶出的重金屬含量超標,代表其相當不安全且毒性極高。
但根據環保署再生粒料流向系統發現,目前彰化縣卻有三個農牧場址以「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為名義,讓共計2萬5958公噸焚化爐底渣,以再生粒料的形式回填農牧用地。
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是底渣經再利用處理廠處理後,送至加工廠混以水泥而成。
吳韋達指出,彰化溪州垃圾焚化爐一年約產生4萬噸底渣,芳苑一處的養菇場就使用了8365噸進行填埋,佔全年產量約五分之一。此外,日前彰化縣環保局長江培根在勘察芳苑土地時,竟表示「台灣農地那麼多,都不給倒要怎麼辦?」令吳韋達感到相當不可思議。
吳韋達痛批,彰化為農業大縣,環保局長卻不顧農地安全,《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第7條規定,焚化再生粒料不得用於農牧用地,最後卻表示「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將不受規定限制,使彰化縣政府有「一切依法」的後門可鑽。他呼籲,環保署應立即修補法規漏洞,讓再生粒料離開農地。
實測重金屬超標 環團籲彰縣撤回許可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實際走訪芳苑鄉的養菇栽培場發現,現場的「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完全看不到拌合水泥後應有的凝固狀態,肉眼也無法分辨其與焚化爐底渣原料有何不同,僅看到細沙及顆粒物,甚至隨風四散至鄰近農牧用地。
針對此地,環團使用XRF手持式分析儀也檢測出多種重金屬超過食用作物農地管制標準,其中鋅就測出超過標準值7倍的4390 ppm。若將沒有固化的底渣再生粒料直接傾倒於農地上,將可能汙染土壤及地下水源,更有雨水沖刷出重金屬的疑慮。
吳慧君呼籲,彰化縣政府應立即撤銷焚化爐底渣回填農牧用地的許可,並停止核准任何相關申請;農委會也應嚴訂農地回填及土壤汙染管制標準的農地回填土質相關條例,勿讓農地化為焚化爐底渣的「合法」棄置場。
立委:農地填土來源應為適合種植農作物的土壤
陳椒華指出,根據農委會「農地只准回填適合農作物種植之土壤」函釋,農業用地填土來源應為適合種植農作物之土壤,不得為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或其他有害物質等,卻因環保署 《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的法規漏洞,使含重金屬及戴奧辛的焚化爐底渣進入農地。
環團檢測出多種重金屬超過食用作物農地管制標準。
陳椒華要求農委會及環保署於2週內召開公聽會討論,刪除「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第7點內容,讓地方環保單位有所依循,並請環保署在1週內行文各縣市政府,停止在農地使用「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