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粘菀瑄 摄影/粘菀瑄】
彰化县环境保护联盟日前发现芳苑农地遭大量填埋焚化炉底渣再生粒料,时代力量立法委员陈椒华及彰化县议员吴韦达2月22日召开记者会,质疑环保署为再利用底渣,将底渣再生粒料加入水泥后,合法倾倒在农地。陈椒华呼吁,彰化县环保局应尽速撤销不当许可,并要求召开公听会。
“底渣”为焚化炉中“炉床筛灰”与“炉尾底渣”的合称,是垃圾在经过高温焚烧后,不易燃烧完全的固体废弃物所残留小部分灰及渣。近年来,环保署积极推动底渣再利用,将底渣处理成再生粒料,盼让废弃物成为资源,增加底渣再利用管道。
然而,环团近日发现芳苑农地被倾倒大量“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环团指出,“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是焚化炉底渣经再利用处理厂处理后,送至加工厂混以水泥而成,此物质恐含大量重金属及戴奥辛,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源。
环团:环保署应修补法规漏洞
彰化县环境保护联盟主任吴慧君表示,从新北市环保局网站所公开“民国91年至101年焚化炉底渣再生粒料历年检测数据”来看,从底渣中所溶出的重金属含量超标,代表其相当不安全且毒性极高。
但根据环保署再生粒料流向系统发现,目前彰化县却有三个农牧场址以“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为名义,让共计2万5958公吨焚化炉底渣,以再生粒料的形式回填农牧用地。
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是底渣经再利用处理厂处理后,送至加工厂混以水泥而成。
吴韦达指出,彰化溪州垃圾焚化炉一年约产生4万吨底渣,芳苑一处的养菇场就使用了8365吨进行填埋,占全年产量约五分之一。此外,日前彰化县环保局长江培根在勘察芳苑土地时,竟表示“台湾农地那么多,都不给倒要怎么办?”令吴韦达感到相当不可思议。
吴韦达痛批,彰化为农业大县,环保局长却不顾农地安全,《垃圾焚化厂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第7条规定,焚化再生粒料不得用于农牧用地,最后却表示“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将不受规定限制,使彰化县政府有“一切依法”的后门可钻。他呼吁,环保署应立即修补法规漏洞,让再生粒料离开农地。
实测重金属超标 环团吁彰县撤回许可
彰化县环境保护联盟实际走访芳苑乡的养菇栽培场发现,现场的“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完全看不到拌合水泥后应有的凝固状态,肉眼也无法分辨其与焚化炉底渣原料有何不同,仅看到细沙及颗粒物,甚至随风四散至邻近农牧用地。
针对此地,环团使用XRF手持式分析仪也检测出多种重金属超过食用作物农地管制标准,其中锌就测出超过标准值7倍的4390 ppm。若将没有固化的底渣再生粒料直接倾倒于农地上,将可能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源,更有雨水冲刷出重金属的疑虑。
吴慧君呼吁,彰化县政府应立即撤销焚化炉底渣回填农牧用地的许可,并停止核准任何相关申请;农委会也应严订农地回填及土壤污染管制标准的农地回填土质相关条例,勿让农地化为焚化炉底渣的“合法”弃置场。
立委:农地填土来源应为适合种植农作物的土壤
陈椒华指出,根据农委会“农地只准回填适合农作物种植之土壤”函释,农业用地填土来源应为适合种植农作物之土壤,不得为砂、石、砖、瓦、混凝土块、营建剩余土石方或其他有害物质等,却因环保署 《垃圾焚化厂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的法规漏洞,使含重金属及戴奥辛的焚化炉底渣进入农地。
环团检测出多种重金属超过食用作物农地管制标准。
陈椒华要求农委会及环保署于2周内召开公听会讨论,删除“垃圾焚化厂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第7点内容,让地方环保单位有所依循,并请环保署在1周内行文各县市政府,停止在农地使用“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