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秉哲 攝影/陳人瑜】
台灣香港協會、經濟民主連合(下稱經民連)等數個公民團體,於去年12月31日召開記者會,回應日前12港人案的審判,批評審訊過程秘密、黑箱,違背中國宣稱的「陽光司法」原則。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桑普直言,中國所謂的陽光司法,其實就是紅太陽司法、黨的司法。
2020年8月有12名香港人試圖偷越邊境,遭中國廣東海警局截獲,被中國當局關押逾4個月後,其中10人去年12月28日在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下稱鹽田法院)審判結案,12月30日鹽田法院公佈對鄧棨然及其餘10人「偷越邊境罪」等罪名,各判七個月至三年監禁,另外,兩名案發時未成年的港人,也在同日依深圳公安局鹽田分局的不起訴通知,於中午移交至香港警方,送往天水圍警署。
「整個審訊過程不公不義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桑普指出,在開庭審判前三天才通知家屬,使其無法行使親屬的優先旁聽權,法院聲稱審訊公開,卻又說「旁聽名額已滿」,實為「秘密審訊」。此外,他指出,12港人刑期嚴苛,一般的「偷越邊境罪」與「組織偷越邊境罪」,若僅為初犯大多以不起訴處理,但同為初犯的10名港人卻被判七月至三年的監禁,顯然刑期過重。
「香港現在是中國的中央直轄殖民地。」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吳叡人說明,香港政府正利用國安法和疫情限聚令,實施「戒嚴」,並以法律整肅異己,肅清民主與本土兩派勢力,北京中央權力也直接介入香港政治,侵犯香港自治權,使香港快速「大陸化」,讓自由法治以及原有的部份民主消失。
吳叡人說明,香港政府正利用國安法和疫情限聚令實施「戒嚴」。
吳叡人呼籲,面對香港局勢急速惡化導致的人道危機,台灣政府不能再以國安為由,消極無為。他說,除放寬移民、就學措施外,應對參與民主運動而受迫害的港人進行救援,並對中國和香港政府譴責,採取更積極的行動,以及更明確的措施。
經民連研究員江旻諺表示,美國政府從反送中運動至今,陸續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等撐港法案,歐洲議會也曾針對「港版國安法」做出決議,並促使歐洲各國制定援救港人的「救生艇」計畫,他認為,中國鎮壓香港後的下一步就是台灣,因此台灣必須擬定實際對策,與國際社群一同撐港抗中。
江旻諺指出,公民團體將於今年倡議在《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60條中,增訂「香港人權及民主條款」,明定行政院應至少每年一次針對香港民主人權狀況、獨立自治狀態,以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實施作評估報告,且依此擬定因應方案,強化對香港人權的支持、增強台灣的民主防衛機制。
江旻諺認為,中國鎮壓香港後的下一步就是台灣。
台灣人權促進會(下稱台權會)法務主任王曦表示,目前台灣仍未將庇護法制化,導致現有個案通過「香港人道援助行動專案」審查後,必須進入一般居留申請程序,過程中,因法律授權不足和行政欠缺規劃,使專案難以應付港人在台就學、就業等困境。他也提及,當香港局勢惡化,台灣政府必須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60條凍結條例時,在庇護法制化尚無眉目、援港方案升級方向仍不清楚的情況下,上述狀況必會更加糟糕。
王曦指出,無論參照台權會所提出的「難民法草案」,或各國難民法具備的基本難民權利,「透明公開的申請途徑」、「審查期間的過渡狀態之基本生活照顧」、「明確的審查與救濟程序」,皆應在法律中明確授權,才能讓行政機關完整協助來台港人自立生活,他認為,這應是台灣政府在未來升級援港政策的必要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