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萱 攝影/孔維恩】
立委高嘉瑜12月13日偕同立委蔡易餘、何志偉、許智傑召開記者會,針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提出修法,提議改名為「性侵害及性隱私犯罪防治法」,盼能遏止未經同意散播及錄製他人性私密影像的行為,保障被害人的權益,避免出現下一位受害人。
近年來許多民眾遭性私密影像威脅案件層出不窮,性隱私犯罪類型包括Deepfake(深度造假)性影音、未經他人同意而散播性影音,以及竊錄他人性影音等。
日前網紅小玉因利用Deepfake將名人的臉移植到色情片女優上遭逮捕,受害者包括高嘉瑜、立委黃捷等人。而高嘉瑜除被換臉外,更遭前男友林秉樞家暴,並傳出林秉樞以不雅影片要脅高嘉瑜。
作為Deepfake換臉影片,及遭性私密影像威脅雙重被害人的高嘉瑜指出,現行法令對於性隱私權保護有所漏洞,針對外流性私密影像,只有妨害秘密、散布猥褻物品罪能保障受害人,並未考量性私密影像的特殊性。他更指出,目前法規尚未有保護被害人、保護被害人相關訴訟程序等法條。
高嘉瑜指出,現行法令對於性隱私權保護有所漏洞。
高嘉瑜提到,不論是經同意或竊錄的性私密影像,上傳到網路上便會永久流傳,對被害人造成心理傷害,網路上「求上車」、「分享影片」等的留言,對被害人也是二度傷害,因此網路平台業者經通報後,有義務盡速將影片下架。此外,他強調,必須禁止大眾傳媒揭露被害人姓名或足以辨別身分的資訊,才能夠完整保障被害者。
為加強性私密影音跟網路合成性影音的犯罪防治,並保護被害者,高嘉瑜提出修法,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改名為「性侵害及性隱私犯罪防治法」,並強化業者下架義務,及未經同意任意散播私密影片的罰則。
高嘉瑜期盼,透過改善相關訴訟程序的保護,並以禁止性別歧視作為審判原則,避免加害者再度傷害被害者。
許智傑表示,修法內容除防範性侵害外,更重要的是如何維護性隱私。他認為,網路平台業者應負責基本篩選,若該網站上流傳性私密影片,業者也應主動下架,並將該案檔案移送至司法單位。
何志偉認為,NCC須有跨國邏輯及相關規範。
何志偉指出,今年4月的台版N號房事件,受害者高達4000人,卻沒有主管機關處理,僅有相關單位協助,他期盼,未來應比照歐盟的處理辦法,對業者獲利營收的百分比進行開罰。
此外,何志偉提到,許多性私密影片使用雲端、境外作業,若犯案人、工具在境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下稱NCC)應直接封鎖網路或是個人IP,NCC須有跨國邏輯及相關規範,政府也應對製造恐懼的灰色地帶進行管制。
針對性私密影像在境外作業,國內法律無法約束, NCC專門委員閻立泰回應,雲端及境外處理的罰則會儘速擬定法條,但封鎖個人IP,會侵害個人權利及言論自由,未來會再和各部會討論,最快於2020年12月底或今年1月給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