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林郁瑄 摄影/杨子萱】
绿色公民行动联盟等民团10月26日与跨党派立委召开记者会,针对今年必须依《温管法》订定2020年到2025年的“第二期温室气体阶段管制目标”,呼吁政府应先检讨第一期减碳目标、提出具有科学依据的减碳目标与行动方案,并制定长期减碳目标,达成2050年净零碳排放。
按《温室气体减量管理法》(下称《温管法》),今年是“第一期温室气体阶段管制目标”的最后一年,也须订出2020年到2025年的“第二期温室气体阶段管制目标”,能源、住商、制造等六大部门应提出新的“温室气体排放管制行动方案”。不过前环保署举行公听会时,有部门直到公听会前一天才提供简报,此外,民团也指出,六部门的第二期行动方案多为复制贴上第一期的行动方案。
绿色公民行动联盟研究员魏扬指出,住商部门深度减碳的关键在提升未来10年内屋龄30年以上老屋的能源效率,但台湾针对老旧建筑,总以无法强制要求改善外壳节能为由而避不作为,也未针对建筑节能翻新订定目标,对比欧盟挹注数百亿欧元的预算,预计在2030年前翻新3500万栋建筑,台湾住商部门的行动方案仍几乎与第一期相同,内政部也仅投入2150万元得经费。
林彦廷强调,若无法达到减碳目标,净零碳排简直是梦。
魏扬质疑,住商部门在此次减碳上负担最大的减量责任,行动方案却与策略“因循苟且,一切照旧(business as usual)”,该如何达成目标?他呼吁政府,应全面检讨绿建筑、建筑节能相关法规,提高新建建物的能源使用效率,并与再生能源、储能系统、智慧电网等重要技术结合,加强推动建筑节能的力道,确保充分财政与行政资源挹注,订出建筑翻修的目标期程。
台湾环境规划协会理事长赵家纬表示,目前因减量目标消极、研拟程序不当与忽略制造业低碳转型三大错误,导致台湾企业难以面对欧盟、韩国、日本、中国提出碳中和承诺时,所塑造的国际绿色商机。
依国际能源署研究指出,若要达到碳中和,未来十年需要减碳一半,赵家纬认为,台湾若要符合此要求,第二期阶段管制应从减少10%,提升至减少25%。赵家纬指出,在此弱化的减量目标下,将导致台湾守不住离岸风力领先国的优势,更无法在储能、电动车、氢能等绿能科技上赶上中、日、韩。
他也提醒,面对未来台商回流,排碳与用电量势必会大涨,若不从需求面控管,再多的绿电都无法供应需求。
王婉谕(中)表示,政策上的谬误更凸显政府的消极。
环境权保障基金会研究员林彦廷表示,对于这些回流的厂商,负责制造部门的经济部、科技部与各县市政府,应要求新设厂的厂商,提出使用100%再生能源、2050年净零排放与减煤路径,或引导以石化业为主的汽电共生厂由燃煤转燃气。林彦廷强调,台湾若无法达到《温管法》的减碳目标,要达成2050年净零碳排简直是梦。
民进党立委洪申翰指出,2018年至2030年,是扭转气候危机最关键的时期,“如果没有把握这段黄金期间,现在预测的灾害,可能会更快速、更严重的发生。”他认为,环保署明知道气候变迁是个严重的问题,却未积极去面对,他也批评各部门未来不应再心存侥幸、推托责任,必须尽速采取措施,并且落实公众参与。
时代力量立委王婉谕表示,部分政策上的谬误,更凸显政府的消极,他批评,七期燃油机车的污染量,比电动车高出27倍,但政府今年却给予两者相同的补助金额,没有透过整体政策的思维去考虑减碳问题。“每个政府部门、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面对气候变迁所带来的灾害。”王婉谕呼吁,政府是一体的,必须拿出减碳的魄力跟决心,否则将无法留给下一代得以安身立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