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issue】“让青年有更完整的公民权” 民团推《民法》成年下修到18岁 

【记者/蔡佳妍 照片/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提供】

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台湾青年民主协会、台湾大学学生会以及《今周刊》等团体,15日宣布成立的“修民法挺青年阵线”,希望推动将《民法》成年年纪从20岁下修至18岁,让青年拥有权责相符的公民权。

《民法》已经订定90周年,但成年年龄从未修改过,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秘书长叶大华指出,18到20岁青少年人口约有57万人,但却受限于《民法》成年年龄限制而不能自主办理学贷、银行开户,应让90年前订定的法律与时俱进,回应现代年轻人的现实生活与台湾的真实状况,也要让法令权责相符,接轨国际标准。

台湾青年民主协会副理事长何蔚慈说,时常被问“为什么《民法》的成年,跟刑法的成年会不一样?”,包含了18岁可以购买大乐透,但却要等到20岁才能买运动彩券,以及18岁可以在台湾购买菸酒,但却要20岁才能在机场免税店购买菸酒等落差。

何蔚慈认为,纵观台湾法律,并没有一个成年标准的订定,希望透过《民法》成年年龄下修到18岁,让青年的权益不再消极地等待,成年标准一致化也会进而带动其他相关法规的修正,让台湾的青年有更完整的公民权、社会更友善于青年。

台少盟提供_191113_0004台湾法律目前没有一个订定成年的标准。

台湾大学学生会会长涂峻清说,社会对青年自主权的否定,让青年空有责任,却不被认可相应的行为能力。他举例,抽宿舍需要户籍誊本、开户需要法定代理人等,是因为从前对青年抱持管理主义心态,认为青年尚不够成熟足以自我决策,而以保护之名所立下的年龄窠臼。

涂峻清表示,顺着时代潮流,将《民法》的成年年龄下修为18岁,让青年一步步被视作完整的人,肯定青年有能力为自己做决定,进而实践公共参与。

《今周刊》社长梁永煌则强调,《民法》订定90年来从未修改,很难想像要用1929年所制定的法律来规范现今2019年的台湾青年,他认为,台湾是准OECD(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成员,多数国家都已订定成年年龄都为18岁,台湾也该顺应国际趋势。

他也提到,政府积极鼓励创新产业,但台湾年轻人却受限《民法》的年龄规定,未满20岁就无法成为公司股东、负责人,希望能立即改善,不再绑住青少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