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issue】新女性联合会疑少给社工薪资 社工工会要社会局检讨制度

【记者/高睿鸿 摄影/郭庭祯】

中华民国新女性联合会近期爆发劳资争议,被指控高报社工薪资,实际上社工拿到的薪资并没有帐面上那么多,社工出面控诉后还遭到解雇,目前劳动局已经认定解雇行为违法。台北市社工职业工会昨(25)日要求,台北市社会局应尽速调查本案,并检讨目前的补助机构的“总额制”,还给社工一个公道。

本事件源于接受台北市社会局补助的中华民国新女性联合会中,有7名社工在去年年底发现机构给予的薪资,疑似有“未实支实付”情况,因此向新女性联合会反映,并向台北市社工职业工会要求协助。后续社工跟新女性联合会协商破裂,社工还遭到新女性联合会开除,目前社会局、劳动局也介入协调,劳动局并已认定新女性联合会的解雇行为已违法。

台北市社工职业工会昨天召开记者会,提出三项诉求,包含尽速公布调查结果、全面检讨社会局补助机构所采用的“总额制”,以及政府应积极作为,维护社工劳动权益。

工会忧个案权益受影响

社工职业工会理事颜妙芬表示,这7名社工上周一在无预警的状况下,被主管叫进办公室、并且被指控“刻意毁谤机构名声”,所以在没经过任何讨论的情况下,直接将七位社工解雇。社工职业工会理事长沈曜逸补充,社工被解雇的理由,是工会曾在2月27日于网络发表公开声明,质疑新女性联合会核销社工薪资的额度,与社工的实拿薪水有差异。结果却被认为是劳方“侮辱机构”、并以此借口解雇多名社工。

颜妙芬担忧,无预警的状况下贸然解雇社工,除了侵害社工的工作权,社工经手的辅导个案也会受到波及。他说,这七名社工完全没时间执行个案交接、也没有被解雇的心理准备,但机构完全不在乎社工权益,更不在意个案的权利。

摄影:郭庭祯台北市社工职业工会在记者会中演出行动剧,象征社工权益受损。

新女性联合会疑低薪高报

台北市社工职业工会理事长沈曜逸说,本案第一个疑点,是新女性联合会一直说社工早就答应换新制度,但实际上根本没这回事。沈曜逸说,去年新女性联合会找当事社工去开会,请他们签薪资签领单,薪资签领单中,一个选项是依旧制度,另一个是选项是实支实付,当事人皆未签领,而是选了第三个选项“无法决定”,换句话说,根本没有当事人同意。

沈曜逸也说,这件事的始末是因为台北市社会局的“委托经费共同项目预算编列标准”当中,所谓“专业服务费”包含社工的薪资、加班费、交通费等,但台北市社会局采用总额制度,也就是机构每聘请一个社工可以跟社会局申请一定数目的补助,而不是实报实销。

取自台北市政府网站台北市社会局“委托经费共同项目预算编列标准”中,“专业服务费”内容。(图片取自台北市政府网站)

沈曜逸在现场秀出新女性联合会给社工的议定薪资,比起新女性联合会向社会局核销的补助金更低。他举例,在“专业加给”这个项目中,新女性联合会跟社会局核销3000元,却只给社工2400元。若加上其他项目一并计算,新女性联合会核销的金额跟给予社工的薪资,每个月差额高达7000元,“纳税人的钱不知道被新女性联合会核销到哪里去了”。

沈曜逸强调,将每个薪资被高报的社工少领的差额加总,机构一年可多拿72万,但这笔钱通常不知去向,劳方亦无从得知机构如何处理这些钱,“可能就是回捐的另一种型态”。

摄影:郭庭祯沈曜逸质疑,社工薪资落差可能就是回捐的另一种形式。

沈曜逸进一步举证,从新女性联合会社工的薪资单可以看到,有一个薪资项目是“补所得税”,因此怀疑新女性联合会就是把社工的薪资高报,但收入越多就要缴越多所得税,所以才把需要多付的所得税用薪资的方式拿给社工。

沈曜逸强调,这件事情不是只有新女性联合会发生,其他单位也有,强烈怀疑社会局这种补助金采用总额制度,会伤害劳工权益。他也提及,这种事情很难查证,社工很难反映,因为很复杂,反映了还遭到解雇。

个案由社会局接手

社会局代表则表示,机构跟社工间爆发劳资问题,从来不是我们乐见的,社会局一直希望有双赢结局。对于新女性联合会核销的金额跟实际薪资不同时,社会局就有请会计师开始查帐,市府也跟劳动局合作,帮助社工做协调。

社会局代表也说,社工日在即,社工的权益社会局非常在意的,遭解雇社工的个案目前由社会局家防中心接手。

针对新女性联合会要求社工签薪资签领单一事,社会局代表表示,这是劳动契约的问题,这个部分还要详细调查,因为据了解原本社工跟新女性联合会没签约。

摄影:郭庭祯社会局代表(左)表示,遭解雇社工的个案由社会局接手。

随后沈曜逸质疑,此事件已经爆发2周,社会局为何不先说明薪资签领单的问题。社会局回应,社会局最重要的是个案,社工权益也会关注,请再给一点时间。

沈曜逸也说,社会局其实很努力解决此事,但这是第一次,可能会有下一次类似事件,如果社会局不好好调查、看哪些机构这样动手动脚,下一次社工职业工会不会宽待,请社会局做好检讨跟预防。

新女性联合会:按照社会局规范核销

针对“变相回捐”、“高报薪资”等质疑,新女性联合会常务理事长黄碧芬否认,表示社福机构跟社会局有签订委托契约书,当中载明的“专业服务费”,就是包含社工实领薪资在内,但除了薪水外,交通费、劳健退、加班费、特殊奖金或年终奖金,这些花费也都包含在里面。

黄碧芬也强调强调,新女性联合会有按照社会局的规范核销,只是由于核报方式是把社工薪水、与其他杂支都放在一块,所以容易造成误会。

黄碧芬也说,解雇社工不会造成个案接手的问题,因为一直以来都有请专门的督导,来掌握案件的状况。他也提及,新女性联合会已经接受台北市议员苗博雅的提议,今天(26日)将前往台北市议会,与遭解雇的社工、社工工会协商。

取自苗博雅脸书黄碧芬说,新女性联合会接受市议员苗博雅的提议,与遭解雇的社工协商。(图片取自苗博雅脸书)

本案目前劳动局已认定新女性联合会的解雇行为违反《劳基法》,也预计4月2日召开调解会议,社会局也承诺会尽可能在4月2日前公布调查结果。